美麗的銀河歲月

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

投資方法 - 平均成本法

投資方法 - 平均成本法 (Dollar cost average) 簡稱 DCA

以分攤金額的方式,在固定的時間範圍內購買投資標的,用以減少市場波動的損失,
降低買在高點的風險。這就像是一般共同基金或是黃金撲滿的投資方式一樣,
但是這邊不是在鼓勵購買共同基金之類的,而是分享自行投資時可用的方式。

平均成本法其中有三項參數:

一、每次固定投資的金額
假設投資者已選定某個投資物品,可先決定總共投入金額和次數,再分出每次投入金額為多少,或是直接決定每次投入的金額為可接受範圍。

二、投資的頻率
決定好每次投資金額後,再來就是決定投資頻率的時間,就是每次進場投資時間需要間隔多久?以符合自己的投資策略。

三、持有時間 ( Time Horizon )
投資前一定要先決定出場策略為何?決定何時出場後才可投資,如果不知道自己何時要出場,那就跟錢丟到大海裡是一樣的。根據一項研究指出,考慮到風險及最佳回報率而論,最好的持有時間在6~12個月之間。

此方式有眾多議論之處,有人質疑在一個向上成長的市場內,此方式會讓所購買的投資物品單位越來越少,如果可以預測未來的價格比較貴,那為什麼不用現在比較便宜的價格購買呢?相反的,如果落在一個下跌的市場,可以購買投資物的單位則會越來越多,並於市場轉而向上成長時,以同樣的頻率賣出,可以得到最安全的回報。

結論:方式是固定的,重點在於運用方式的人在何時及何處使用,個人建議此方式用在市場有大幅度波動時,但想要進場購買卻又無法預期價格好壞時使用,減少波動造成的損失。